2015.11.22,
提起我的手,似乎想寫些什麼!特別是這個年頭,30歲了! (可以說是剩者為王的讀後感吧)
來到澳門也不知不覺的半年了。
回想起 2015.05.03 起飛的那一刻,有好多的不捨和不想!但為了讓自已離開一段時間,為了 讓自已再成長一些日子,頭也不回的拿起了護照前往了我曾經只停留了8個小時的澳門!
在這裡,似乎漸漸的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,一個人的路,還有一個人的晚餐!
曾經覺得,這世界上好像一個人做任何事情都很可憐!但來到這裡後,其實一個人…很自在
如果你問我,在澳門得到了什麼?
我想,我得到的應該是看清楚“何謂自私、何謂自我”!
舒淇說:「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愛,可以讓一個人無私的奉獻到沒有自我?」
不管是愛情或是親情,有一天我發現,原來我只是透過這樣的“被需要”來證明自已存在!
而當自已不願意再做出這樣的付出時,得到的只會是“自私、自我”!
漸漸的學會,哭泣不代表什麼,而只是能量的釋放!
漸漸的學會,不是一昧的付出就代表你重要!
重要是代表:
付出了不代表一定要同等回報,而是對方覺得「有你真好」。
至少這段時間,我的妹妹告訴我:
「姐,很慶幸有你在,如果我的人生沒有遇到你,我一定是太妹!就算我們沒有血緣…」
短短的文字。卻讓心,暖暖的!慶幸著,至少我還有妳愛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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